人民銀行聯合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和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將從多方面促進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發展。一是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研究豐富與碳排放權掛鈎的金融產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擴大適合中國碳市場發展的交易主體範圍。二是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利用綠色金融或轉型金融標準,加大對能源、工業、交通、建築等領域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的信貸支持力度。
三是進一步加大資本市場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或再融資,募集資金用於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規範開展綠色債券、綠色股權投融資業務。四是大力發展綠色保險和服務,完善氣候變化相關重大風險的保險保障體系。五是壯大綠色金融市場參與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