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引述消息人士表示,國務院制訂的《關於金融支持融資平台債務風險化解的指導意見》要求,12個重點省份省級政府應結合實際情況,制訂穩妥可行的融資平台債券存量規模今明兩年的壓降計劃和年度發債計劃。
消息人士引述意見稱,債券管理部門要加強協同,指導相關機構合理把握融資平台債券新增註冊發行額度,引導債券存量規模逐步調整至與當地經濟發展和財力水平相匹配;嚴控融資平台新增自貿區債券和境外債券;指導相關機構建立綠色通道,支持重點省份融資平台本金借新換舊,並穩妥壓降債券存量規模。
據悉,意見要求重點省份融資平台申請發行新增債券,需要省級政府出具明確意見,認定相關債券已納入全省融資平台的年度發債計劃。同時,重點省份可在依法依規、防止風險交叉傳染的前提下,在年度債券發行額度內「統借統還」,支持資質較好的融資平台承接弱資質融資平台借新還舊債券發行額度。此外,將加強信用增進、融資擔保等機制運用,增強投資者信心,合理降低債券融資成本,並支持重點省份融資平台境外債券借新還舊。
人民銀行還將設立應急流動性借款,以中央專項借款形式,在地方政府竭盡全力仍無法化解融資平台債務風險的情況下,支持緩解重點省份2025年末前到期的公開市場債券和非標債務的流動性風險。至於其他省份在全省統籌資源確實無法及時解決、出現「時間差」問題的情況下,必要時可向人行申請「過橋式專項借款」;申請中央應急流動性借款用於償付非標債務的,應對利息進行打折。
根據指導意見,12個重點省份包括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重慶、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和寧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