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優化法治環境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強對民營經濟主體合法權益的保護,研究制訂司法解釋,依法加大對民營企業工作人員職務侵佔、挪用資金、行賄受賄、背信等腐敗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大追贓挽損力度。
《意見》提到,要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違法犯罪,嚴格規範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法律程序。加強對當事人、案外人合法權益的保護,盡可能減輕追贓追繳財產等司法活動給民營企業和其他相關案外人的生產經營帶來不利影響,暢通案外人在刑事追贓追繳程序中表達訴求的渠道。
《意見》提到,強化涉企產權案件申訴、再審工作,健全冤錯案件有效防範和依法甄別糾正機制。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因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害其合法權益,依據國家賠償法申請國家賠償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