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告顯示,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河南省新鄉市監委會聯合對中國華融北京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黃憲輝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依據相關規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決定給予黃憲輝開除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經河南省新鄉市監察員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經查,黃憲輝身為國營金融企業領導幹部,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干預公司人員錄用並收受好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權,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權安排客戶為其親屬謀取利益;擅自批准大額資金支付形成重大風險,濫用職權,給國有資產造成巨額損失風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性為他人在融資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務影響,充當金融掮客,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憲輝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瘋狂斂財,是「靠金融吃金融」的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