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最終版,並將於9月4日正式實施。
證監會表示,此前的徵求意見階段(今年4至5月)共收到意見建議106條,社會各界對規則內容總體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見建議,證監會逐條研究,認真吸收採納,並相應修改了規章內容。
該辦法明確獨立董事原則上最多在3家境內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並應當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獨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現場工作時間應當不少於15日。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佔董事會成員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中設置審計委員會,其中獨立董事應當過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