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布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明確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債承受能力,合理調控企業外債總量與結構;企業外債資金使用應聚焦主業,有利於配合落實國家重大戰略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該辦法旨在促進企業境外融資健康有序開展,有效防範外債風險。企業可自主決策在境內外使用外債資金,其用途應不違背宏觀經濟調控目標,不違反有關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以及不得用於投機、炒作等行為。
辦法強調,企業應當加強外債風險管理,結合實際需要合理控制外債規模,優化外債結構;合理選擇金融市場工具有效規避和對沖可能存在的滙率風險和利率風險。如出現境內外債務償付風險或重大資產重組等可能影響債務正常履約的重大情況,企業應及時報送有關訊息並採取風險隔離措施,防範境內債券違約風險外溢和交叉違約風險。
該辦法所稱債務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高級債、永續債、資本債、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融資租賃及商業貸款等。辦法將自2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