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表示,擬修訂固定資產、個人貸款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一個指引」,適度拓寬流動資金貸款與固定資產貸款用途及對象範圍,提升貸款辦理的靈活性和便利性等;同時,明確貸款期限要求,要求引導商業銀行有效防範貸款期限錯配風險,進一步優化貸款結構。
銀保監官網發布徵求意見稿及答記者問稱,對防控貸款資金挪用行為,如個人經營貸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等,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貸款人可採取的提前收回貸款、調整貸款支付方式、壓降授信額度、停止或中止貸款發放等措施,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銀保監指出,為填補關於貸款期限的制度空缺,修訂明確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固定資產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0年,辦理期限超過10年貸款的,應由總行負責審批,其中經營範圍為全國的銀行,可授權一級分行審批。個人消費貸款期限不得超過5年,個人經營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對於貸款用途對應的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最長不超過10年。
此外,銀保監稱,此次修訂調整業務辦理方式,支持應用大數據、非現場技術,開展貸款調查和管理。其中,對於小微企業辦理的流動資金貸款,符合相關監管要求的可簡化或不再進行現場調查。
「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包括:《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等信貸管理制度,其已在中國執行十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