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表示,行政會完成討論《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主要內容包括將數字形式貨幣納入法定貨幣。
澳門政府指出,鑑於現行規範發行貨幣制度的法令實施至今超過27年,為完善澳門特區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與內地和香港的經濟環境及法律制度互相銜接,特區政府制定《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法案。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澳門法定貨幣不僅包括傳統類型的紙幣和硬幣,還包括數字形式貨幣,並賦予同等地位,相關制度將通過特別法例規範。
此外,為配合電子支付工具的發展和公眾消費模式的改變,訂定免除強制接受現金的例外情況,把經濟參與人須接收硬幣數量的上限由100個調低至5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