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報道,中國銀保監會近日向各銀行、人身保險公司、建信養老金管理公司等下發通知,支持和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發展商業養老儲蓄、理財、保險、養老金等養老金融業務;並鼓勵商業養老資金積極投向符合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的領域。
通知還明確,符合銀保監會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範、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可納入個人養老金投資範圍,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並要求,銀行保險機構開展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應體現養老屬性,產品期限符合客戶長期養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點,並對資金領取設置相應的約束性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在產品合同中與客戶對特殊情形下的流動性安排作出明確約定,但不得以期限結構化設計等方式變相縮短業務存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