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稱,2022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2.43億噸,與2021年一致。明年第一批允許量將於今年12月31日前下達給符合條件的企業。其後將視情分批下達剩餘允許量,同時將根據情況適時追加和調整下達允許量。
商務部並指出,分配還遵循嚴格考核原則,近兩年無進口業績的企業不再安排允許量;允許量依據符合條件的企業2021年的實際執行情況和新增合法產能情況計算下達。
申請條件為:近兩年(2020年至2021年10月)具有原油進口業績或經國家產業主管部門核准的使用進口原油的資格。擁有不低於5萬噸的原油水運碼頭(或每年200萬噸換裝能力的鐵路口岸)的使用權,以及庫容不低於20萬立方米原油儲罐的使用權。銀行授信不低於2000萬美元(或1.2億元人民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