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試行的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延長至2023年,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國際稅收管理處副處長謝靖山於貿發局舉辦的研討會上表示,以廣州市為例,新的優惠政策有若干變化亮點,一方面,享受補貼的境外高端、緊缺人才目錄進一步完善,比過去增加了30個工種;另一方面,進一步細化了政策實施規則,簡化了資料,受理補貼申請的時間亦延長了15日(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提升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謝靖山還指出,廣東省內9個大灣區城市的上述個稅優惠政策,每個城市在原則和補貼的計算方式上一致,但可享受補貼的人才目錄範圍由各個城市單獨制定,故會有一定差異。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謝靖山稱,申請補貼需要申請人於納稅年度內在廣州市工作累計滿90天,在疫情期間,入境廣州隔離的天數納入計算範圍。
所謂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對在大灣區內地9個城市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有關人士在當地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納稅額,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15%計算的稅額部分,享受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