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及中證監廣東地區分支機構聯合發布通知稱,就《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細則》提出,「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入額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出額上限均不超過「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目前「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暫定為1500億元人民幣。
另外,「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對單個投資者實行額度管理,投資額度為100萬元人民幣。
《細則》稱,當「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入達到上限時,內地代銷銀行僅可辦理「北向通」資金跨境滙出,不得辦理「北向通」資金跨境滙入業務;當「南向通」資金跨境淨流出達到上限時,內地合作銀行僅可辦理「南向通」資金跨境滙入,不得辦理「南向通」資金跨境滙出業務。
此外,人行將根據跨境資金流動形勢,對「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投資額度進行調整,並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官方網站公布。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試點有利於探索個人資本項目跨境交易,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