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副總理、金融委主任劉鶴主持召開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會議,強調保持宏觀金融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人民幣滙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會議研究加強地方金融機構微觀治理和金融監管等工作,提出要保持物價基本穩定,特別是關注大宗商品價格走勢,加強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風險集中度、關聯交易、數據真實性等的監管。
會議稱,要注重放水養魚,助企業紓困,更好激發微觀市場主體活力;要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繼續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更好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堅定不移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強國際合作,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會議指出,部分地方金融機構風險有所暴露,內部治理和外部監管有待完善,需要高度重視。要強化監管追責問責,嚴肅查處金融監管失職瀆職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