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吳年文表示,今日發布關於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訊息披露指引,對違規代持、影子股東、突擊入股、多層嵌套等IPO亂象加強監管。
指引的主要內容有5個方面,包括要求發行人清理股份代持,不存在違規持股情況;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入股的新增股東都要鎖定36個月;加強對入股價格異常、多層嵌套股東的監管,要求穿透核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形成監管合力。
2021年2月5日 中國財經
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吳年文表示,今日發布關於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訊息披露指引,對違規代持、影子股東、突擊入股、多層嵌套等IPO亂象加強監管。
指引的主要內容有5個方面,包括要求發行人清理股份代持,不存在違規持股情況;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入股的新增股東都要鎖定36個月;加強對入股價格異常、多層嵌套股東的監管,要求穿透核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形成監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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