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公布,經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浦發銀行原副行長穆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穆矢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把國家託付管理的金融資源當作家庭謀利工具,憑藉對金融業務的熟悉鑽政策空子,破壞金融市場秩序;與他人串供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在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中投資入股;家風不正,夫妻共貪,生活腐化;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隱瞞境外存款,數額較大。
穆矢嚴重違反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隱瞞境外存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穆矢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