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稱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是訊息產業的核心,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關鍵力量。
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28納米,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65納米,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同時,鼓勵和支持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加強資源整合,對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的重組併購。鼓勵地方政府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等手段獲得商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