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決定,自周五(6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南韓、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10.6%至287.2%,徵收期限為5年。
商務部公告稱,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原產於上述地區的進口苯酚存在傾銷,國內苯酚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公告又稱,應國內苯酚產業申請,商務部於去年3月26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上述地區的進口苯酚發起反傾銷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在初步調查基礎上於今年5月27日公布該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隨後經過進一步調查,作出上述最終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