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報道稱,有3家內地銀行捲入涉嫌違反北韓制裁令的訴訟,因拒絕按傳票要求協助調查,正承受遭美國制裁的風險。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法律顧問卜祥瑞回應稱,這屬於典型的對中資銀行行使長臂管轄權,中資銀行依法不應該履行美國法院的判決。
卜祥瑞指出,美國法院未經中國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同意,僅依據其國內法,就判決中資銀行向美國案件原告,直接提供受到內地法律保護的境內機構客戶訊息,對中資銀行行使長臂管轄權,明顯違反一系列中國法律相關規定,中資銀行依法不應履行美國法院的判決。該會將繼續堅定不移支持中資銀行在境外的權益保護工作。
他又建議,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主動走出去的同時,要高度關注風險,加強法律風險識別,完善依法合規經營的體制機制,同時亦要嚴格遵守內地的法律法規,做好個案應對工作,維護中國銀行業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