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宣布,決定控告美國政府禁止聯邦機構使用華為設備﹐違反美國憲法。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提出的理據充分,對勝訴充滿信心。
宋柳平認為華為提出的法律依據充分,第一是剝奪公權法案,第二個是程序正義法案,第三個是三權分立原則。專門針對一家公司選擇性的來處以限制性措施,這是違反憲法的基本精神。
他指出,美國業務雖然佔華為份額不多,但影響深遠,對華為傷害嚴重,希望通過訴訟排除法律上的限制,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
他又強調,華為會依法配合各地政府反恐及阻止犯罪等,但如果超出法律要求便會拒絕。
對於有指中國拘留的加拿大人是報復當局拘捕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宋柳平指出,孟晚舟案與中國拘留加拿大人案無關。他希望加拿大法庭給予孟晚舟公平的審判,希望孟晚舟早日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