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報道,北京銀保監局籌備組發布《關於做好當前股票質押融資業務風險管理推動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北京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妥有序處置股票質押融資業務風險,就已曝露風險的項目,強化與交易所和監管部門的溝通處理,避免強制平倉。
文件明確提出,現階段未平倉所形成的賬面虧損或融資風險,可以不納入相應的風險和績效考評,亦不影響監管評價結果。
文件又要求,北京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定信貸資金支持,根據上市公司市值動態變化,合理調整股票質押率,在上市公司落實增信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質押融資水平;同時,鼓勵銀行透過融資,支持優質企業和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