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稅改革只聞樓梯響,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表示,房地產稅的的改革設計應放到整個稅制中來統籌綜合考慮,如果經過評估,改革不會引致新的公共風險,就應當盡快在全國統一實施。
他在財政智庫動態上撰文指出,目前這種靴子不落地的拖延狀態,其實副作用很大,而且拖延時間愈長,其副作用愈大,公眾對稅收的焦慮和不安情緒就會愈來愈嚴重。這擴大了社會預期的不確定性,不利於住房制度長效機制的建設。
劉尚希表示,中國的現實國情決定房地產稅改革,不能簡單地照搬國外徵收房產稅的做法,中國房地產稅的複雜性遠超國外。
他認為,房產稅只能是對少數人擁有的非經營性住房(包括自住和閒置的房產)徵收,或者說是對富人擁有的多套住房和高檔住房徵收,而不能把人均收入水平比中國高10倍的發達國家的做法搬到中國來,對有房產的人普遍徵收。
他還提到,房產稅改革改革設計應放到整個稅制中來統籌綜合考慮,以便於未來有關房地產不同環節稅收的協調、房地產稅制的合併和房地產稅費制度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