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002680.SZ)疫苗造假事件,被罰沒款91億元(人民幣‧下同)。
新華社報道,國家藥監局和吉林省食藥監局分別對長春長生公司作出多項行政處罰,國家藥監局撤銷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撤銷涉案產品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並處罰款1203萬元。
吉林省食藥監局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沒收違法生產的疫苗、違法所得18.9億元,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3倍罰款72.1億元,罰沒款共計91億元。
至於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作出依法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中證監擬決定對長生生物處以60萬元罰款,對高俊芳等4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的處罰,同時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其他涉案人處以30萬元以下不等罰款,同時擬對張友奎等3名當事人採取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中證監將在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後,依法作出正式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