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公布,自今年10月15日起,下調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
降準所釋放的部分資金用於償還10月15日到期的約4500億元(人民幣‧下同)中期借貸便利(MLF),這部分MLF當日不再續做。除去此部分,降準還可再釋放增量資金約7500億元。
人行表示,是次降準主要目的是優化流動性結構,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此時降準,置換一部分央行借貸資金,能夠進一步增加銀行體系資金的穩定性,降低銀行資金成本,進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同時,釋放約7500億元增量資金,可以增加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民營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的資金來源,推動實體經濟健康發展。
人行強調,是次降準仍屬於定向調控,銀行體系流動性總量基本穩定,銀根是穩健中性,貨幣政策取向沒有改變。人行將繼續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定向調控,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人行表示,是次降準不會對人民幣形成貶值壓力。是次降準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動高質量發展,經濟基本面對人民幣滙率的支撐更加鞏固。人行將繼續採取必要措施,穩定市場預期,保持外滙市場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