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證監會和人行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貨幣市場基金在互聯網銷售和贖回的指導意見》,要求貨幣基金在互聯網銷售過程中應強化持牌經營要求,對T+0贖回實施限額管理。新規自今日起正式實施。
他指出,強化基金銷售結算資金閉環運作,強化基金銷售活動的公平競爭要求,嚴禁非持牌機構開展基金銷售活動,嚴禁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用於T+0贖回期限業務,嚴禁對基金實施歧視性、排他性、捆綁性銷售等。
他表示,對單個投資者持有的單隻貨幣市場基金,設定在單一基金銷售機構、單日不高於1萬元人民幣的T+0贖回期限,投資者按合同約定的正常贖回不受影響。除取得基金銷售資格的商業銀行外,禁止其他機構或個人以任何方式為T+0贖回業務提供墊支。
他又稱,考慮行業機構落實指導意見要求需要一定的時間,對改造存量業務額度上線給予一個月過渡期,對改造存量業務墊支模式給予6個月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