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主管的《金融時報》報道,針對境內外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將採取一系列監管措施,包括取締相關商業存在,取締、處置境內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網站等。
報道指出,目前國內首次代幣發行(ICO)及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清理整治,已基本完成且效果明顯;但去年底以來,一些境內人士轉向境外網站平台參與ICO和虛擬貨幣交易,相關行為又有了死灰復燃跡象。有關當局將繼續對虛擬貨幣相關行為保持嚴密關注,「只要發現一家就要關閉一家」,未來視事態發展情況,不排除推出進一步的監管措施。
報道指,去年9月中國央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緊急叫停ICO活動,並採取措施要求虛擬貨幣交易所於同月30日前徹底關停其在中國的所有交易活動。但ICO、虛擬貨幣的交易並沒有由此從中國徹底撤離。在境內虛擬貨幣交易所關閉後,很多境內人士轉向境外平台網站繼續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報道稱,一些交易平台甚至通過所謂「場外交易」的方式,撮合個人使用者之間的點對點交易。目前,日本、香港等都是比較常見的交易平台移出地。以一些境內人士參與的境外ICO為例,種種風險和問題仍然存在,包括非法發行、項目不實、欺詐以至傳銷等,而且對於投資者來說可能更加難以追回損失。
《人民日報》亦發文稱,由於區塊鏈和虛擬貨幣可以超越國界線,各國應當加強協同監管,防止虛擬貨幣交易引發系統性的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