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崔建春在「國際法論壇」致詞時表示,「和平共處5項原則」已發表70年,超越社會制度、意識形態、發展水平差異,現已成為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及國際法基本原則,但認為世界並沒有變得更好或更安全,所以應該要繼續弘揚相關原則。
崔建春列出5項原則中的3項重要價值,包括法律價值、實踐價值、及思想價值。他表示,多地面臨動盪戰亂,是因為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沒有被遵守,而5項原則集中體現主權、平等、和平、發展、公平、正義等國際法核心理念,突顯各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的國際法治精神,為各國建立相處方式確立法律遵循。
崔建春又提到,用「一國兩制」的辦法,解決中國的統一問題,亦是另一種和平共處原則的應用。允許不同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個國家內共存,是和平共處原則的創新實踐,亦是對歷史和現實的尊重、對多元性的包容。
他表示,「一國兩制」的實踐是一個不斷豐富及發展的過程,在深入結合「一帶一路」倡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戰略中,賦予「一國兩制」事業新的歷史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