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金融(00945)宣布,已獲多倫多證券交易所批准其早前公布之「常規發行人要約」計劃,可通過回購以註銷不多於5000萬股普通股,佔已發行流通的普通股之大約2.8%。
經由「常規發行人要約」的回購,可通過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由2月23日起展開,直至要約到期日2025年2月22日或宏利完成回購之較早日期止。
該集團指出,通過「常規發行人要約」,宏利可選擇回購普通股作為其資本管理策略的其中一環,該策略旨在維持健康的監管資本比率,並平衡公司為股東創造價值之目標。此外,宏利亦計劃回購股票,以減輕之前宣布的再保險交易對每股攤薄盈利和每股核心盈利的影響,該交易預期將於2024年2月底前完成。
另外,該集團公布,發行本金金額為11億加元、利率5.054厘,並於2034年2月23日到期之定息、浮息後償債券。該等債券直至2029年2月23日的固定利率為5.054厘,其後之利率為每日以複利計算的加拿大隔夜回購平均利率加1.44厘。
宏利擬將是次發行債券的收入淨額用作一般企業營運用途,包括投資於附屬企業以及日後可能用於贖回現有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