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8年10月3日

【信報月刊】中央誘港人北上 推重稅自相矛盾

北京一方面鼓勵香港人北上,提供生活優惠和便利,另一手則規定住滿183日的人士申報全球收入,一放一收,自相矛盾,發出的訊息令人不知所從。--時事評論員莊梓

從習近平提出要把香港「納入國家發展規劃」開始,北京就接連推出多項把香港融入內地的措施,創科研究資金可以「過河」(即香港申請內地的研究資金可以過境在香港運用),是把內地和香港的創科發展扣連在一起;到了今年8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布港澳台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9月1日正式實施,是更進一步為港人移居大陸開了方便之門。

在鼓勵香港人融入大灣區之際,內地上月卻突然推出「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此法案一出,嚇怕了在大陸居住的港人;為何北京一手要加快港人融入大陸,但另一手卻推出一項「人見人憂」的新稅法?

個人所得稅嚇怕香港人

按照8月31日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今後凡在大陸居住滿183日的人士,需要申報全球收入,包括收租、股票、房產買賣等收益,都要納入個人所得稅,年收入不超過三萬元人民幣的人士需繳稅5%,逾50萬者稅率為35%,年收入達96萬者稅率則達到45%。這個稅率,顯然遠高於香港(本地個人入息稅標準稅率為15%),而且覆蓋入息以外其他收入,稅負大增,肯定嚇怕不少香港人!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訪問時表示,主要居於香港的人未必要納境外稅;但這只是譚耀宗個人之見,新稅法條文內並沒有這項規定。內地和香港簽署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但簽署時新稅法尚未通過,到底在新稅法之下,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是否可以凌駕人大通過的新稅法,北京需要由權威部門出面說明。

香港一些政黨和知名人士就大灣區發展提交意見時,都要求香港人在內地居住可以繼續按香港稅率交稅,毋須跟隨內地比較高的稅率。國家稅法是全國法律,港人申領居住證,享受內地的優惠待遇,又不願按內地稅率繳稅,這不是「好處拿盡,稅負卸責」的「縮骨」表現嗎?

原文請閱10月份《信報財經月刊》

訂閲揭頁版
下載Android揭頁版
下載iOS揭頁版
訂閱印刷版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