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8年10月10日 香港財經 時事脈搏

【施政報告】明年推公私合營發展土地計劃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她表示,根據一些公開資料及粗略估計,私人發展商合共擁有不少於1000公頃的新界農地。過去5年,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審議了20多宗涉及新界土地的私人屋宇發展的改劃申請,總面積約40公頃。由於基建配套不足、規劃考慮因素或地區人士反對,當中只有7宗獲得城規會同意。這些獲批申請涉及總面積約18公頃,估計可以提供約2800個私營住宅單位,遠比公營房屋的發展密度為低,可見土地未盡其用。

她稱,若私人土地被納入政府發展計劃,屬公營房屋發展或基建配套設施之用,當局會繼續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但若要更早釋放、更好利用那些不在政府發展規劃的私人擁有土地,當局認為可以透過公平和具高透明度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以在短中期滿足公營和私營房屋的需求。

林鄭月娥指出,發展局局長會按以下方向和原則,盡快制訂一套可行方案:

1.政府會公開邀請「土地共享」申請,申請者必須在其建議中清楚說明如何透過提升基建、地積比率或改劃土地用途等方法,在其擁有的私人土地上於短中期帶來相當數量的房屋單位。申請所涉及的新增樓面面積,將由政府與申請者「共享」,當中不少於六至七成須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而公營房屋的類別將因應資助房屋政策、土地位置和周邊配套等因素而決定。

2. 申請者必須依從所有適用的法定程序及土地行政機制,包括向城規會提出改變規劃用途或規劃申請,以及就修改地契向政府繳付屬項目內私營房屋和商業配套的十足市值地價。

3. 為利用私營機構的效率和加快發展速度,申請者須負責興建支援有關發展甚至能惠及當地社區的基建設施,費用經政府從成本效益角度審核後,可從地價中扣減。此外,申請者須自行統一發展範圍內的私人土地業權。如基建設施涉及私人土地,政府可考慮以公眾利益為依歸,按一貫安排收回相關土地以提供基建。

4. 申請機制必須公平、公開和透明,讓所有合資格私人土地業權人都可參加,並以一套公開準則和程序處理各個申請及挑選合適的項目。此外,計劃需在資訊發放上做到適時透明,釋除公眾疑慮。就此,申請會呈交大部分成員屬非官方人士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考慮,並須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

林鄭月娥表示,她亦會要求發展局為先導計劃設時限和可處理面積上限,以便政府能在短中期處理最具效益的項目。希望在參考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最終報告後,於明年推出先導計劃。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