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參選人劉小麗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已報名的參選人馮檢基對此強烈譴責特區政府對參選人進行政治迫害。
他指出,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香港繼續有效,通過香港法律予以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五條規定:「凡屬公民,均應有權利及機會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及被選,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
馮檢基表示,特區政府一而再妄顧公民權利,違反《基本法》、《香港人權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民主法治喪鐘已經敲起。粗暴剝奪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罪魁禍首特首林鄭月娥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