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進修開支的扣除額是否一定與職位相關?
A1: 為鼓勵市民進修學習,由2013/14課稅年度起,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的上限已提高至8萬元。但可扣除的個人進修開支,必須是為了取得或維持在受僱工作中需要的資格而支付的,即該進修必須與現在或將來的職位有關。例如,納稅人為一名會計,其所參與的興趣班如烹飪課程費用便不能扣除。
合併評稅或減應繳稅款
Q2: 如何決定夫婦分開評稅或合併評稅?
A2: 在薪俸稅下,丈夫與妻子是作為獨立的個別人士分開評稅。但若果夫婦其中一方的入息少於他/她應得的免稅額,分開評稅便會有剩餘的免稅額。如選擇合併評稅,夫婦的入息會被歸納一起計算,然後扣減已婚人士免稅額及其他免稅額。這樣便可將夫婦其中一方剩餘的免稅額,用作抵銷另一方的入息,以減低夫婦兩人整體所須繳交的稅款。
若納稅人的配偶沒有應課薪俸稅入息,納稅人可獲已婚人士免稅額而無須選擇合併評稅。
實際上夫婦2人是無須自行計算合併評稅是否對他們有利,因為稅務局設有機制自動作出比較,並在合併評稅對夫婦有利時主動建議他們申請。若夫婦2人選擇了合併評稅,但其實合併評稅不能為他們減省稅款時,評稅主任仍然會向夫婦2人分別發出稅單。
申索扣除按揭息要懂揀時間
Q3: 供樓利息扣除應如何計算及安排?
A3: 納稅人可在任何15個課稅年度,申索扣除購買其住所而借取的按揭貸款利息,而每個課稅年度的最高扣除額為10萬元(2001/02及2002/03課稅年度的最高扣除額為15萬元)。該15個年度可以是連續或不連續的。例如,陳先生於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間,繳付居所貸款利息4萬元,他就2013/14課稅年度申索利息扣除。雖然他只申索扣除6個月的利息,但是他會被視為已獲容許一個課稅年度的扣除。因此建議納稅人應考慮是否在需要繳付全年利息的課稅年度才選擇申索扣除。
慈善捐贈必須是現金捐款
Q4: 慈善捐贈的報稅應注意什麼?
A4: 合資格申索扣除的捐贈必須是現金形式的捐款,因此購買獎券、慈善晚會的入場券,或在義賣活動中購買貨物的款項等,均不能申索扣除。而有關捐款必須是捐贈給現行稅例下獲豁免繳稅的公共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或給政府作慈善用途。另外,申索扣除的認可慈善捐款總額必須不少於100元,有關總額亦不能超過應評稅入息的35%。
納稅人在作出慈善捐款時,應向收款人索取收據,並保留有關文件6年(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雖然納稅人在遞交報稅表時無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但當稅務局日後作出抽查,納稅人又未能提供收據或其他證明文件時,有關捐款將不獲扣除。同時,若稅務局懷疑納稅人作出的申索屬虛假陳述意圖逃稅,有關部門將可能就此個案展開深入調查。
作者為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理事會委員何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