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中開始,本港出現第三波新型冠狀病毒(下稱「新冠肺炎」)疫情,確診數字曾連續十多天逾百,更多次打破單日最多確診紀錄。市民要保護自己,除了在日常生活中佩戴口罩及勤洗手外,更應好好了解自己持有的保險計劃的保障是否足夠。
很多人會為自己及家人購買醫療和危疾保險。在新冠肺炎的情況下,如市民持有這類產品的保單,當中的保障是否與現時市場上的新冠肺炎額外保障相輔相成呢?
危疾保或覆蓋併發症
醫療保險旨在減輕受保人的醫療費用負擔,如受保人確診新冠肺炎,相關醫療開支可向保險公司索取賠償。一般而言,醫療保險的賠償方式為根據保單條款實報實銷,即因應保單內有關的保障上限獲得醫療開支賠償。
危疾保險則保障受保人當患上指定危疾時,可獲得一筆過現金賠償,自由運用;除可支付醫療開支外,即使因危疾而失去工作能力及影響收入,亦可維持生活支出。雖然現時普遍的危疾保險尚未將新冠肺炎納入為受保疾病,但如新冠肺炎引發的其他疾病或併發症屬危疾保險中的受保疾病,受保人仍可就受保疾病獲得賠償。惟受保詳情,以保單條款的保障範圍為準。
額外保障提供住院現金
香港多間保險公司已因應新冠肺炎而推出額外特別保障,藉此為客戶現有保單提供多一重具針對性的保障,以回應現時疫情所突顯的保障不足。確診人士可能需要面對長時間留院、休養及暫停工作的影響。在多種額外保障中,額外住院現金保障及特快理賠服務相信是較有效即時減輕患者經濟負擔的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醫療和危疾保險的性質並不相同,兩者在賠償方面一般而言沒有抵觸,換言之,若受保人感染新冠肺炎,可以分別根據不同保單的保單條款申請索償,這不會出現重複賠償的問題。
曾確診者投保須受多重評估
新冠肺炎的影響可說是前所未見,大眾可能關注到如有新冠肺炎確診紀錄會否對日後購買保險帶來影響,如須要提交額外健康證明或遇上續保保費上升等問題。
曾有確診紀錄的市民,將來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會就投保人屆時於投保申請時所披露的健康狀況,按個別個案的整體康復狀況向主診醫院索取醫療報告,或有機會要求投保人接受肺功能相關的檢測,以及自行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檢測呈陰性,及或已產生相關病毒抗體的醫學證明,再釐定相關風險以作出合理的核保決定。
至於保險續保,保險公司在一般情形下會以整體客戶風險池的索償情況而調整續保保費,並不會就個别受保人的健康狀況作出調整保費的決定。
保險業與廣大市民一樣,年初以來一直就疫情的變化作出適時的回應,筆者看到的是本地保險業多年來累積的經驗及其迅速應變高水平服務,在這次疫情中,顯得格外重要,能夠在艱難時期更準確地回應市場需求,為客戶提供更適切的保險服務,才能真正發揮保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