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曾說,由於坊間移民市場沒有規管,顧問公司質素良莠不齊,如果在移民前期沒有做妥規劃,及清楚了解目標國家移民政策,最終很容易事與願違,移民結果大受影響。筆者有一個案,正是因為對移民後「身份」的認知模糊,誤墜了一個常見的移民市場「陷阱」,做成進退失據的結果。
陳先生(化名)已婚,育有一子一女,分別為15及10歲(申請移民時年齡)。他是商人,在廣東省設廠做五金行業超過20年,經常中港兩邊走。有感行業江河日下,早已萌生退休之意。但礙於小朋友年紀尚輕,故此希望堅持業務多5至10年,直至他們完成大學,畢業後才結束工廠退休。
陳先生一家都喜歡旅行,特別鍾情歐洲,每年一家大小都最少到歐洲旅行一兩次,對歐洲退休生活非常嚮往;而兩名小朋友在香港也是讀國際學校,計劃未來到海外升學。
西班牙簽證不用坐移民監
在2014年初,陳先生通過移民中介,認識到西班牙「黃金簽證」的項目,通過購買當地50萬歐羅的房地產,5年後便可以「合乎成為歐盟成員國國民身份,享受歐盟福利」。由於工作需要,陳先生不能長期離開中港兩地,故此每年只需入境一次,不需要坐「移民監」的西班牙「黃金簽證」項目對他而言十分合適;加上對西班牙環境及物業市場有些許認識,便在2014年中完成物業購買及移民申請,而簽證亦很順利在大約半年後左右獲批。然而,在幾年過後,才發覺這「簽證」只屬長期居留簽證,並不符合資格申請永居和入籍。
獲取簽證易入籍卻難
西班牙「黃金簽證」始於2013年9月28日該政府頒布的《創業者法》,容許外國人通過當地銀行存款、購買股票、國債、房地產等方式,快捷換取在當地長期居留的資格。及後在2015年7月29日,西班牙政府進一步放寬政策,容許申請人攜同18歲以上未婚和配偶雙方父母(需證明經濟依賴主申請人),即所謂「一人申請,三代移民」。
西班牙「黃金簽證」以1+2+5的方式審批,申請人首次獲批一年居留證後,到期前入境一次,便可申請兩年居留卡,再在到期前申請5年居留卡,5年後重覆,當中只要求申請人每年入境一次,續證容易。然而,如果要取得永居權,根據西班牙《皇室法令148及150條》,申請人需要於過去5年內在當地居住4年2個月以上,每年需住超過183日。如果要成功入藉,根據《西班牙民法22條》,申請人更需於10年內住滿8年4個月以上,同樣每年需於當地住滿183日,更需成功通過當地DELE語言試和《西班牙憲法和社會文化知識測驗 CCSE》,條件相當困難。
稅務繁重增移民成本
陳先生停留在「長期居留卡」的階段,子女到歐盟升學獲取福利的計劃便大受打擊。陳先生曾考慮提前舉家搬遷,遙距管理公司業務,以合乎入籍所需居住要求。然而,如果陳先生每年於西班牙住滿183日,根據當地稅法,便會成為稅務居民,需要全球徵稅。西班牙的個人入息稅高達35%,而資產和房產增值稅達21%,要達到入藉要求,最少需繳稅10年,大大增加移民成本。
事實上,在購買物業過程當中,陳先生已支付了達房價10%的轉讓稅,並於每年出租收入中扣取24%的出租所得稅,繁重的稅項嚴重影響了陳先生的退休移民規劃。因此,在此再次提醒有意和正準備移民的申請人,需審視「身份」資格的定義,避免重蹈陳先生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