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預設投資策略(DIS)正式於4月1日推行,現時積金市場的焦點已經轉移至強積金對沖問題。當梁特首履行競選承諾,拋出政府方案並進行諮詢後,勞資雙方等持份者也各自發表了方案,內容積極,相信只要進一步改良方案,配合新一屆政府上任後所帶來的新景象,或可水到渠成。
筆者樂見資方於是次取消積金對沖的討論中,願意投入資源解決問題。以資方支持的方案為例,由資方及政府各自供款1%以支付對沖,代表資方願意最低限度承擔這筆額外開支,但這會對政府造成長遠的財政負擔。以現時水平計算,每年涉及金額超過50億元,鑑於對沖機制仍然存在,僱員實際額外所得只是約相等於這2%的額外供款。
資方願意承擔額外開支
至於勞方的解決方案,除了政府注資200億至300億元成立資金池外,資方同樣要作出約額外1%的供款。據聞資方對該方案並非太抗拒,反正資方已經同意1%的額外供款,關鍵是如何令此機制持續有效,避免出現資金池無以為繼,需要額外注資的情況。
無論多完善的制度亦有可能被濫用,這亦是大家擔心資金池會破產的原因。在現時的強積金對沖機制下,僱主仍然要承擔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責任,只是可利用強積金的累計權益對沖。如果是以資金池的方案進行,僱主便不用承擔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金額將由資金池支付,當中便存在道德風險問題。即使有建議可為支付金額封頂,迫使僱主承擔部分責任,僱主也有機會縮短僱用年期或限制工資水平,令相關責任金額不超出限額,而僱員也有可能「博炒」以賺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筆者曾經於本欄提及,每年的強積金對沖金額遭受多個因素影響,當中包括經濟興衰、僱員年資、年齡及工資等。假如香港經濟不幸進入下行周期,導致企業倒閉的數目增加,對沖金額便有可能出現顯著增長。此外,僱員任職年期愈長,涉及金額也愈高,尤其是自強積金成立以來一直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的員工,在被辭退或退休時所滾存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權益亦會愈高。
考慮資金池方案持續性
儘管近年對沖金額每年大約為30億元,這是一個可變的數字。根據積金局的數據,2015年的對沖金額為33.54億元,相對2014年及2013年分別為30.06億元及26.78億元,呈現上升趨勢。假若趨勢持續,便該考慮資金池方案是否足以應付長遠開支。
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曾經表示,政府擁有足夠儲備,筆者建議政府從原先政府方案承擔約60億元,加碼至300億元建立資金池,解決積存已久的強積金問題,同時強制部分比例(例如一半)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必須保留於強積金體系,並於退休時才能領取,從而提升成員的退休保障,並減輕政府的養老負擔,或可成為當中的多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