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輪候公屋超過3年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計劃以試行形式推出,為期3年。
有關申請人需要是2人或以上的公屋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申請者,他們不能居於公屋或房委會中轉房屋、不能領取綜援,以及未獲首次公屋編配。津貼金額是以今年2月生效的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的一半計算,會按符合資格的家庭人數計算,一人家庭每月獲發1300元,6人或以上家庭則獲發3900元。
房屋署署長王天予表示,計劃目的是紓緩基層家庭面對的生活困難,強調並非租金津貼,申請者不用提交租金收據或租約作為證明文件。署方會在6月底向約9萬名合資格申請住戶發出通知書及申請表,署方已簡化申請手續,預計屆時要1至3個月處理申請。她提醒申請者要填寫真確資料,署方會抽查,若蓄意漏報資料,可能會被檢控。
她指出,當領取津貼的住戶獲得首次公屋編配,即使拒絕編配,署方會停止發放津貼,是考慮到要公平運用公帑;現金津貼對象是一般家庭住戶及長者,因而未有涵蓋非長者的單身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