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宣布,以「標準金額」徵收工廈重建的土地契約修訂補地價先導計劃,將於本月15日推出,為期兩年。計劃適用於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為工廈業主在恒常估價機制外提供另一選項。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透過公布一套標準金額,為補地價提供確定性,加快完成工廈重建所涉及的修契程序,從而推動工廈活化,讓土地早日轉型作更切合社會需要的用途,務求地盡其用。
先導計劃把全港分為5個大區,並就工廈修契所涉及的3項用途訂立標準金額。修契前工業或貨倉用途的每方米標準補地價金額,由每方米2萬至4萬元;而修契後用途如商業或現代工業,每方米3萬至7.5萬元;若重建住宅,則每方米5.5萬至13萬元。
上述標準金額在先導計劃生效的兩年期內維持不變,增加先導計劃的確定性。期間,工廈業主可根據修契前及修契後的用途和總樓面面積,按該等已公布的標準金額計算應繳地價,考慮是否申請修訂地契以便進行工廈重建。
地政總署將於本月15日就先導計劃的執行細節發出作業備考,包括地契修訂申請人如何行使以標準金額計算地價的選擇權、適用於處理中地契修訂個案的過渡安排,以及總樓面面積的計算方法,供業界參考。先導計劃將由發出作業備考當天開始生效,為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