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更新了經中央調配機制檢視的空置校舍用地報告。截至2019年中,規劃署已經檢視合共233幅空置校舍用地的長遠土地用途。接近八成,即180幅用地,建議長遠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另有約一成,即26幅用地,建議長遠作住宅用途;其中超過一半,即14幅用地,建議作公營房屋發展;餘下約一成,即27幅用地,位於鄉村範圍的前新界村校空置用地,則建議長遠保留作鄉村式發展、鄉郊用途、休憩用地用途等。
規劃署指出,上述的233幅空置校舍用地中,有43幅座落在私人土地,其發展一般由私人土地擁有人經參照適用的法定規劃用途及地契條款決定。
餘下的190幅座落於政府土地或即將交還的私人土地上的空置校舍用地;其中,144幅按照中央調配機制的建議,已經用作或將用作合適的長遠用途,或在等待落實長遠用途期間已經用作或將用作短期用途;另有39幅於有待落實長遠用途期間,可供非政府組織或社會企業作申請以短期形式租用該等用地作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