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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 專家評論

收回土地條例與社會深層次矛盾

最近有政黨召開記者會,建議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把新界農地從私人手上收回,改變規劃之後,大量興建公營房屋,目標是希望解決基層的困難,達到公屋3年上樓的政策目標。

這個建議亦受到卸任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公開表態贊同,在一個電台節目中,他表示,大型發展商擁有超過1000公頃的農地,認為如果政府能夠提升土地補償價格,有望可以加快收回農地,而當中大部分可以用作興建公營房屋。

另外,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黃元山亦指出,未來10年香港將欠缺約10萬個公屋單位,因此政府必須想方設法尋找可發展的土地,而《收回土地條例》是其中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式。

官員方面,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出,政府過去曾用《收回土地條例》把新界農地收回作發展用途,未來5年將會有多個收地項目陸續展開,包括粉嶺北、古洞北新發展區、洪水橋新發展區及元朗南新發展區等,估計未來5年收地超過700公頃。

政府過去曾經表示,這個《收回土地條例》不能夠隨便使用,必須要有足夠的理據,證明收回的土地是用作公共用途,法律要提供足夠的平衡,不能刻意或隨意侵犯私有產權。如果輕率動用,可能會引起漫長的司法覆核,令到時政府就需要浪費大量的資源及時間,對增加房屋供應的大政策有幫倒忙的作用。但今天似乎政黨、顧問委員會、智庫機構以至政府官員等,都同一口徑的表示同意用《收回土地條例》加快房屋供應量。究竟有什麼驅使不同考慮的人員,都同時考慮支持《收回土地條例》?

筆者認為,這個可以用社會的深層次矛盾提供解釋。最近的社會混亂狀況持續不斷,雖然只有極少部分人是暴力人士,但不能不承認有大量市民,是不滿意政府,而自發的上街為這個社會運動添上動力。這些不滿意政府的廣大市民,他們心中最大的鬱結就在於沒有一個適當居住的家。樓價已經去到一個難以接受的高水平位置,而公營房屋又不能趕上為基層市民提供一個安居的地方,以香港這樣一個先進的國際城市,竟然劏房處處,實在是一切動亂的根源。

縱觀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全面報告,似乎所有土地供應的方案,例如填海等,都是遠水不能救近火,因此如果要短期內解決社會的深層次矛盾,似乎「收回土地條例」是政府無可避免需要使用的手段。

不過,這個「收回土地條例」,正如之前的官員所說,要平衡尊重私有產權,實在不容易,況且它亦觸碰到香港很多大地產商的根本利益,前面的阻力一定困難重重,惟有寄望政府能夠說服各方面,以香港未來的前途着想,同意大局為重,而盡力配合,我們眼前的困局才有機會打破。

祝願香港明天會更好!

余錦雄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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