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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 | 2015-02-27 05:00

余天佑

打工仔轉新工享免供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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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前後,往往是打工仔轉工的旺季,像任職電腦圖像設計的Jason早陣子剛轉職到新公司工作,轉眼已差不一個多月,慶幸新公司環境不錯,與同事相處得來。「畢業後便在之前公司做了差不多6年,是時候轉換一下工作環境。」Jason期望在新公司有更多機會接觸不同海外客戶擴闊視野。

Jason的薪金獲得提升當然高興,並打算預留多一點儲蓄作為投資資金。「公司剛發的薪金單張,似乎沒有扣起5%作強積金供款,是否應跟人事部查詢一下?」Jason不明所以。

這是由於Jason享有免供款期之故。按照強積金制度,僱員在受聘首30天及其後首個不完整糧期的入息,無須作出僱員部分的供款,因此僱主不可在這段期間扣減僱員的薪金。

僱主供款沒豁免

Jason似乎不太理解:「不完整的糧期是甚麼?」人事部Catherine向Jason解釋:「你是1月5日入職,首30日至2月3日可免供強積金,而2月4日至2月28日是不完整的糧期,因此在這期間你亦無須供款。公司會在下月底出糧時,才會扣除僱員部分的強積金供款。」

然而,免供款期並不適用於僱主。公司會從Jason受僱的第一日(即1月5日)起計算為他作出供款。僱主在首次作出供款時,亦須根據僱員的有關入息作出5%供款。現時的最高及最低入息水平,分別為月薪3萬元及7100元。換句話說,每月入息為3萬元或以上,僱主及僱員的供款額均一律1500港元;每月入息低於7100港元,則僱員毋須供款,但僱主仍要作出5%供款。

查閱紀錄保障自已

除部分獲豁免人士外,僱主必須按強積金制度,安排所有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受僱不少於60日的全職或兼職僱員,參加強積金供款計劃。

打工仔應留意,僱主須於每一糧期計算僱員的有關入息,並於糧期後10日內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因此Jason應查閱銀行戶口,查核實際扣賬日期及強積金供款金額,以保障自己權益。

順帶一提,並不是任何類型的僱員都可享有30日免供款期,此規定不適用於臨時僱員。一般來說,不論臨時僱員受僱的時間多短,即使只受僱一日,僱主亦須安排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轉工後,Jason薪金調高不少,已超過供款有關入息的上限,因此供款相對其薪金少於5%。筆者建議他趁機早點為退休計劃一下,訂立投資目標,仔細計算目前的強積金供款能否助他達到目標,如有需要亦可考慮作額外供款。此外,Jason也別忘記處理其個人賬戶,將舊有公司的個人賬戶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