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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7 00:00

酒食浪遊 劉群章

單身上路 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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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居美國十二年,直至去年6月我的身份一直是「合法異人」,因為我持有不能工作的簽證類別(H4),我也不能有「社會保障」號碼。十幾年天天駕駛着我那部四輪吉普車到處跑,但一直沒有任何美國駕駛執照,何解?因為伊利諾伊州是美國五十個州中唯一一個不容許沒有「社會保障」卡的人申請駕駛執照,就是這樣,我不但只可以用我香港的駕駛執照駕車,而且在很多情況下我彷彿並不存在。沒有社會保障號碼,我不可以有自己的銀行戶口,不可以申請任何信用卡,不可以買保險,不可以申請圖書館借書證。普通美國人在美國境內旅遊,在機場只要出示駕駛執照,我呢還是要帶備護照。 盼可走盡五十州 多得我的綠卡,今天我終於可以去排隊驗眼、 考筆試、考路 ...

(節錄)全文共134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