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6 00:00
華夏視野 廖群
自貿區的創新亮點
國務院於2014年12月12日決定設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與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別簡稱為廣東自貿區、天津自貿區與福建自貿區,並擴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簡稱為上海自貿區。
至於自貿區的地理範圍,廣東自貿區包括廣州南沙新區片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與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共116.2平方公里;天津自貿區包括天津港、天津機場與濱海新區中心商務片區,共119.9平方公里;福建自貿區包括平潭片區、廈門片區與福州片區,共118.0平方公里;上海自貿區擴展區域包括陸家咀金融片區、金橋開發片區與張江高科片區,擴展後的面積為120.72平方公里。
服務貿易排除政策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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