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9 00:00
專題
附加費受質疑 民航處須指引
2003年石油價格波動,對航空業營運造成衝擊,大部分航空公司當年向民航處申請徵收燃油附加費,並有清晰指標,當油價於連續三星期內下跌或上升至某一個水平,燃油附加費會作出調整。自2009年開始,改為航空公司每月向民航處申請調整貨運燃油附加費,民航處負責審批。
未見加快減慢
香港付貨人委員會主席林宣武說︰「當時的計算是,如果連續三星期油價每桶由100美元升至110美元,貨運的燃油附加費會上升一個價位;倘若每桶油價下跌至90美元,燃油附加費會下跌兩個價位;假如油價連續三星期在每桶50美元或以下,航空公司將取消燃油附加費。」
不過,由於涉及集體談判及反壟斷法的問題,自2009年開始,改為航空公司每月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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