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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00:00

社評

日本「正常化」不可迴避謝罪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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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多年來一直試圖成為一個「正常」國家,皆因該國的處境「不正常」。所謂正常國家,指的是擁有獨立自主的主權,對外獲得國際社會認同,對內能夠制定憲法並且有權修改。基於特殊的歷史因素,第二次世界大戰淪為戰敗國以後,日本被美國軍事佔領及託管,一九四七年開始實施的《日本國憲法》(有時又稱作《和平憲法》)第九條規定,該國必須永遠放棄發動戰爭的權利,不能發展國防武力,沒有集體自衞權。為了突破非軍事化和非武裝化的規定,日本右翼分子不斷發出「國家正常化」的呼聲,首先要做的就是修改憲法。 可是,日本「正常化」必然導致國際關係不正常,曾經在二戰期間受盡鐵蹄踐踏傷亡慘重的鄰國,例如中國和南韓對此反應極大,咸認為修改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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