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保險 | 2014-11-28 05:00

大新人壽

陳九妹是否有買保險?(上)

放大圖片

早前網上流傳一篇文章,講述一名叫陳九妹的27歲女士,確診乳癌末期,經歷手術、放射治療、化療都不行,連醫生都說無藥可救,最多只能多活1個月。於是陳九妹離開了醫院,亦放棄了工作,平日買點喜歡吃的吃,做喜歡做的事,每日去跑步及游泳,神奇的是1年後,她存活下來,更如奇蹟般康復。

有否足夠資金維持生計

引述陳九妹這個故事,姑勿論它的真偽,但大家不妨想像一下,如果有一天你不幸患上危疾而需要停工一整年,先撇除醫療費用不計,你是否有足夠資金維持原有生活?尤其作為家庭支柱的人士,當收入中斷以後,家庭開支或債務將由誰去支付?

雖然陳九妹是否有買保險暫且不得而知,不過,如果以一名27歲香港女士為例,畢業後在社會上工作5年,與普遍80後一樣熱衷消費,扣除每月家用及償還學費資助貸款後可能已無剩餘。假設有一天,她患上危疾而需要停工,每月沒有了固定的工作收入,相信不足一年就把自身的儲蓄耗盡,導致家庭經濟出現困難。因此,若不希望因家庭開支及醫療負擔耗盡畢生積蓄或連累家人,就要趁健康時及早購買危疾保險,以彌補此保障缺口。

危疾保險宜趁健康購買

近期在市場上已有嶄新危疾計劃推出,保障範圍達60多種危疾,列明受保人一旦患上受保的疾病,不管實際手術、住院或護理費用多少,都會發放保單列明的保障額作為一筆過現金賠償。受保人既無需持有治療單據以索取賠償,亦可以自由選擇怎樣利用這筆賠償金額。假設以陳九妹的例子,在25歲已投保上述危疾計劃,保障額為100萬元,每月保費大約2000元。在患病期間,她將獲得100萬元的一筆過賠償,以支付出院後療養費、飲食調養及因患病以致無法工作期間的任何生活開支。

由於計劃亦包括「末期疾病額外保障」,若病況不幸發展至末期乳癌,計劃將提供相等於投保額40%之一次性額外賠償,即40萬元作為額外經濟支援,讓患者安心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