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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 | 2013-06-28 05:00

吳智珊

填寫轉移權益表格要留神

上次提及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推行近8個月以來,巿場上出現「轉會潮」和「整合潮」,未知大家有否把握機會檢視自己的退休大計,挑選心儀的服務供應商和計劃,同時整合賬戶,以便更輕鬆、有效地管理你的強積金投資?無論你選擇「轉會」或「整合」,都須要遞交轉移申請表格。今次會與大家分享填寫及遞交轉移申請表格時要留意的地方。

精明的你要懂得按需要選擇適當的表格。轉移權益表格共有兩款,如果你希望轉移現職供款賬戶內,由僱員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可以填寫一款名為「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而如果你想轉移由過往受僱或自僱時累積的強積金權益,又或者想整合舊有的個人賬戶,則需要填寫一款名為「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大家可先認清自己的需要,再向新受託人索取表格,表格亦可從積金局網頁下載。

選定心儀的服務供應商和計劃後,在遞交表格前,你必須確保自己已在新計劃下開立個人賬戶或供款賬戶。要不然,你向新受託人提交轉移申請表格時,便須一併登記開戶和參加新計劃。若你打算整合多於一個個人賬戶,請緊記每整合一個賬戶都需要提交一份獨立的轉移申請表。如果你不清楚有關個人賬戶數目、各賬戶的受託人名稱和聯絡電話等資料,可向積金局查詢。

另外,要留意那些權益可轉移,你可隨時轉移以往受僱累積的僱主及僱員供款產生的累算權益,而每次必須將全部累算權益一筆過轉移。現職的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不可轉移,僱員供款部分則可每公曆年轉移一次。即是說,假如你於去年曾行使自選安排的轉移權而今年打算繼續,那麼今年也要再向該心儀的受託人遞交「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如果你有自願性供款,則須視乎原有計劃是否容許轉移。若賬戶內沒有任何自願性供款,請謹記在表格上選擇「沒有」,切勿漏空,否則將被視作未填妥表格。

填表時亦要小心核對資料是否完整和準確,包括受託人名稱、計劃名稱及成員賬戶號碼等。此等資料可從原受託人發出的周年權益報表中找到,亦可直接向個別受託人查詢。請注意,個人資料,如聯絡電話及地址等,若不齊全或與現有受託人的紀錄不符,有可能導至轉移過程出現延誤。最後,各位簽署申請表時,亦要肯定簽名式樣與現有受託人的紀錄相符,即與當初開戶或登記表格上的簽名一致。

大家日後填寫及遞交轉移表格時,只要多加留意上述要點,自然能得心應手,順利把累算權益轉移至選定的賬戶。轉移手續不用透過僱主辦理,你只須直接將表格交予新受託人便可。你亦可以找專業的強積金中介人協助,解釋不明白的地方。整個轉移個程需時約6至8個星期,成功轉移後,你會分別接獲原受託人及新受託人的書面通知。屆時,可別忘了核對轉移金額及賬戶資料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