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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 | 2013-06-14 05:00

劉嘉時

認識平均成本法 有助管理強積金

強積金的原意是保障僱員退休生活。僱員在工作期間每月作出供款,屬於長線投資;此供款模式與投資市場中的平均成本法實有異曲同工之處。

平均成本法是指在每個特定的期間(如一個月或一季),把固定金額投資於金融資產上。以股票為例,投資者定時將定額資金,用於購買個別股票。由於每隻股票均有其最低買賣股數及「入場費」(即一手買賣及交易相關費用),因此在制訂供款額時,需要顧及碎股因素,同時亦要盡量運用資金,購買最多股數。

平均成本法背後的理念其實建基於資產價格長線看升的假設,當股票價格上升時,由於購買資金固定,能購買的股票單位相對較少,而當股價下跌時,購買的單位則相對較多。隨著定期定額投資,股票單位的日積月累,若股票價格於長線反覆向好,將有不俗的投資回報,並不用理會股票價格的短期波動,同時也可節省用於追蹤股票的時間及買賣的手續費。

此外,由於不少股票均會派息,投資者一般可選擇以現金收取,或以股代息作「再投資」(re-investment)。這對於整體投資回報,又有額外正面的幫助。不過,平均成本法的成效需時展現,亦存有股票長線向上的假設,是選取股票及其他投放目標時需考慮的因素。

那平均成本法如何套用於強積金呢?僱員每月將薪金的一部分,投放於強積金組合,情況與上述提到股票的平均成本法相當近似,分別只在於僱員每月的供款,是用於購買強積金組合中的基金單位,相對於以單一股票為投放目標,風險較低。僱員亦可按照自身投資目標及風險承受能力,調節強積金組合。然而,不論投資目標如何,僱員也要留意強積金屬於長線投資,投資回報難以一步到位,整體投資方向及資產組合的轉變,亦不宜過於頻繁,以免影響組合長遠回報。

基金價格在短期或受投資市場影響而波動,惟若非投資市場基本面有重大且明顯的改變,或個人投資目標出現轉向,又或是有更合適的強積金計劃,當選擇了適合自己的強積金組合後,就應以長遠目標作為投資的主要依歸,讓平均成本法發揮效用,並定期檢討投資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