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2 00:00
鄭赤琰
政界媒體屬君子之交和而不同
新聞媒體素有「第四權」的享譽,只因其獨立於公權力之外,不受行政、立法和司法所左右,其之所以有這「第四權」,是由於它有據實報道的公信力,如果媒體怕得罪有權有勢者而不敢把他們見不得光的事勇於報道出來,又或如果媒體報道的事物屬無中生有,歪曲事理,造謠生非;這樣,一句話:不忠於事理,便失去報道的公信力,不配享有「第四權」。政黨或參政的個人,無論他們有意問政的是立法議員或行政首長的公職,也都因此受人敬重而享有政治影響力的公共人物;也正是他們有可能選上公職而手握立法和行政大權,他們的一舉一動也必須潔身自愛,嚴防公信力破功。第四權力 得來不易也正是由於媒體「第四權」與政黨/政治領袖的權力基礎及其工作性質有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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