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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2 00:00

簡訊

修例監管特首未有時間表

公專聯梁繼昌詢問特首梁振英有關政府就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建議的落實情況,以及有關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以加強監管行政長官的時間表。梁振英指出,政府至今已經落實大概一半的建議,包括修訂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強調重視這個工作,但有關把行政長官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及第八條的適用範圍要修改法例,「必須謹慎及通盤考慮和處理」,亦未交代時間表問題。因應前任特首曾蔭權被揭發外訪多次超支而成立的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於去年5月發表報告指出,目前政治委任官員和公務員皆受《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規管,但行政長官在這方面卻沒有制衡,故建議修例把特首也納入監管,並另外提出36項有關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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