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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2012-11-21 05:01

李思穎

探討離岸金融業的發展

當世界開始走出2008年金融危機深淵之際,離岸金融業卻面臨激烈的震盪。出於政治和增加稅收的目的,歐美各國政府以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出台了很多重要的舉措。

自2009年起,經合組織在提高稅收透明度和針對所有海外避稅天堂建立公平競爭環境方面一直不遺餘力,其努力贏得了二十國集團的支持。《雙重稅收協定》(DTA)和《稅務資訊交換協定》(TIEA)的認受性與日俱升。許多法律管轄區通過簽訂更多的《雙重稅收協定》和《稅務資訊交換協定》都做出了積極的回應,力求從經合組織的灰名單和黑名單晉身至「白名單」。每個法律管轄區都被要求簽訂至少12份《稅務資訊交換協定》或《雙重稅收協定》(後者提供資訊交換機制),才能晉級滿足全球透明性要求的經合組織「白名單」之中。

截至2012年5月,白名單中共有89個國家和地區,而2009年時只有49個。2009年和2010年共簽訂了400份協議,其中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等加勒比海法律管轄區,而且還包括香港、新加坡以及瑞士。沒有一個法律管轄區被列入黑名單,而灰名單上只有3個成員(包括紐埃島和瑙魯島)。

隨著行業參與者陸續達成協議,離岸金融業的管理似乎得到了改善。日益增強的監管影響力也越來越多地受到重視。隨著政府稅收部門稅收徵管工作的加強,《雙重稅收協定》在跨境稅收規劃方面的作用得到了肯定。企業可以避免在兩個不同的地方就相同收入繳納所得稅,但是被動收入(例如資本利得、利息、股息、版稅等)的處理仍然很有吸引力。

另一個重要趨勢就是加强了對反洗錢和「客戶身份識別」的要求。在離岸金融業中反洗錢和「客戶身份識別」程序已經成為慣例並簡化為填表劃勾,而且銀行開戶的難度也逐漸加大。此外,2010年美國打算實施《外國賬戶合規納稅法案》,根據該法案,美國政府要求金融機構直接向美國國稅局報告美國納稅人持有的金融賬戶資訊,或者美國納稅人擁有重大所有權權益的外國實體所持有的金融賬戶的資訊。

所有這些提上議事日程的工作,都表明世界各國更廣泛地努力推動全球化監管和提高透明度。

總體而言,亞洲依然是離岸金融服務最重要的增長地區,但是鑑於監管環境日趨明朗,經濟回暖信心增強,較為發達的市場的前景也趨於穩定。對於傳統法律管轄區而言,監管和競爭環境不斷變化所帶來的主要挑戰在於鞏固現有優勢或者進行改革以保持穩定。有些金融中心需要解決的問題更多:例如,高度依賴印度相關業務的毛里裘斯目前受到印度當局的嚴密監控。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仍有優勢,新加坡和香港等快速崛起的地區也是如此。

離岸金融業也得到了更好的管理,而且行業參與者似乎達成了妥協。現在很多利益相關者都更深入地了解了《雙重稅收協定》和《稅務資訊交換協定》的優點以及爲了獲得條約利益必須滿足的實質性要求。它們日益被視為推銷更複雜的增值結構的機會。不過,在主要業務驅動和限制因素中,反洗錢和「客戶身份識別」要求仍然不容忽視。隨著在反洗錢程序、自動資訊交換機制以及離岸服務提供商許可方面的要求日漸嚴格,監管很可能會變得更具全球意義,也更加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