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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00:00

中國新規加強反外國制裁

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該《規定》細化了2021年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明確了反制外國制裁的具體措施,包括限制外籍個人和組織在華從事教育、科技、法律服務、經貿等活動,並規定資產凍結、入境限制及其他反制措施的執行細則,自3月23日發布起正式生效。 明確執行細則 即時生效 《規定》全文合共22條,主要包括完善反制措施、細化反制程序、加強部門協同、強化措施執行四大要項。在完善反制措施上,把《反外國制裁法》中有關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各類財產」,明定為「包括現金、票據、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基金份額、股權、知識產權、應收賬款等財產和財產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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